履行“監督保障執行、促進完善發展”職責是醫院紀委核心使命的集中體現。這十二個字是一個有機整體:監督是基礎,保障執行是關鍵,促進完善發展是目標。
一、精準有力“監督”——基本職責、第一職責
1.強化政治監督:
緊盯黨中央關于衛生健康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、國家醫保政策、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精神等在醫院是否得到不折不扣的貫徹執行。確保醫院的發展方向與國家大政方針同向同行。
2.做實日常監督:
(1)重點人監督:監督醫院黨委是否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領導班子成員是否履行“一崗雙責”。
(2)重點事監督:對重大決策、重要人事任免、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進行全過程監督,確保決策科學、民主、合規。
(3)關鍵崗位與重點領域監督:
藥品、器械、耗材采購:監督招標采購流程是否規范、透明,防止利益輸送和商業賄賂。
基建工程與后勤服務:監督項目招標、工程驗收、款項支付等環節,防范廉政風險。
科研經費與學術活動:監督經費使用是否合規,學術誠信是否得到維護。
人事招聘與職稱評審:監督程序是否公平、公正、公開。
3.監督方式:
嵌入式監督:將監督融入業務工作全流程,如在信息化系統中設置廉政風險預警點。
聯動監督:與審計、財務、醫務、藥學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,形成監督合力。
運用信息化手段:利用大數據分析,對藥品使用、高值耗材、醫保報銷等進行異常監測,發現疑點問題。
二、堅決有效“保障執行”——打通梗阻,令行禁止
保障執行,就是要確保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策部署能夠落地生根,而不是“空中樓閣”。
1.保障政令暢通:對醫院黨委和行政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、專項治理任務(如行風建設、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等),進行跟蹤督辦,對執行不力、推諉扯皮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,確保各項工作部署落到實處。
2.保障制度剛性:監督各項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,對有令不行、有禁不止的行為,如違反診療規范、收受“紅包”“回扣”等,堅決查處,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和權威性。
3.優化執行環境:
澄清正名:為受到不實舉報的干部和醫務人員澄清正名,消除負面影響,保護他們干事創業的積極性。
容錯糾錯:在改革創新中,對出于公心、程序合規但出現探索性失誤的,落實容錯糾錯機制,鼓勵擔當作為。
三、系統施策“促進完善發展”——標本兼治,提升治理
這是監督的最終目的,即通過發現問題和深層次原因,推動醫院體制機制改革,實現高質量發展。
1.做實以案促改、以案促治:
對查辦的違紀違法案件進行深入剖析,找出制度漏洞、管理薄弱環節和廉政風險點。
向相關科室和主管部門發出《紀律檢查建議書》或《監察建議書》,提出針對性整改建議,并督促其建章立制、堵塞漏洞。
通過召開警示教育大會、通報典型案例等方式,用身邊事教育身邊人,實現“查處一案、警示一片、治理一域”的效果。
2.推動完善內部治理體系:
促進制度建設:推動醫院修訂和完善藥品器械采購、科研經費管理、醫德醫風考評等關鍵領域的規章制度,形成用制度管權、管事、管人的長效機制。
促進流程優化:針對監督中發現的流程繁瑣、效率低下等問題,推動相關部門優化工作流程,提升運行效率和服務質量。
促進文化建設:大力推進廉潔醫院文化建設,營造風清氣正的執業環境和“以廉為榮、以貪為恥”的文化氛圍。
3.服務醫院中心工作:
醫院紀委圍繞醫院中心工作和重大工作部署開展“監督保障執行、促進完善發展”職責,必須實現“三個轉變”:
從“事后查處”向“事前預防、事中控制”轉變,更注重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漸。
從“單打獨斗”向“協同聯動”轉變,整合監督力量,構建大監督格局。
從“單純辦案”向“系統治理”轉變,做到查處問題、嚴明紀律與推動整改、促進發展相統一。
醫院紀委與業務部門工作角度不同,但目標是一致的,業務部門通過業務開展實現圍繞中心工作、服務醫院發展目的,醫院紀委通過監督業務部門是否履職盡責、是否合規開展實現圍繞中心工作、服務醫院發展目的。兩者一體兩面,應相互配合,共同促進,不能相互排斥和對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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